2015年2月3日星期二

随笔

之一

     刚买了一支原子笔,笔色中等,是我喜爱的颜色。外型线条,颜色都讨我欢心,写起来,滑滑的,很顺畅,似乎有一泻千里的感觉;嗯!是真的,是真的很好写的,它不像其他笔必须用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写。因此,我对它的偏爱与日俱增,甚至写什么都只选择用它。
     所谓:“路遥知马力”,一个星期过了,墨汁未尽,但书写时会发出“咔,咔”的声响,好难听,好吵。
     当初是由于它的外貌,而把它当作是“知音”,什么东西,什么事情都通过纸张,文字告诉它,如今,“日久见人心”,知道了它的“为人”如何,虽然它很能干,但却是个我最讨厌的“长舌妇”。
     它,令我好失望!
永田萌